2月6日,市民祝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告诉记者,他母亲今年93岁,2011年7月,在圣德老年护理院做推拿时,老人的腿被护理人员掰断了,之后一直没有给老人治理。现在养老院方面不仅没有赔偿,反而下了一张催款单。他要求院方赔偿全部费用加上精神损失费共18万元。
该院朱院长和当时的主治医生王大夫告诉记者,当时老人的腿部骨折院方承认有责任,但加上老人有过偏瘫症状,年龄过大腿部已无法痊愈。至于赔偿问题,院方表示之前的相关费用院方已经垫付,现在只能再赔偿1.5万元,如果家属不同意的话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,最后对于催款单的问题,朱院长表示不太清楚。
文/图 记者 潘立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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